學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
1.值班人員按規定巡回路線,依次檢查電氣設備,保持正常運行。 2.值班巡回檢查每日三次以上,遇有用電負荷加重或超負荷時,遇有暴風雨雪天氣變化時,設備故障危及正常運行時,應增加值班巡查次數,加強對運行中的電器的監視。 3.加強節假日期間的安全防火檢查。 4.值班巡邏中發現的電氣設備缺陷,損壞或火災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匯報。 5.加強夜間對重點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,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處理。 6.嚴禁安全設施管理人員、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。 7.安全檢查、巡查記錄要齊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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